香港職業安全健康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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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安全約章的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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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推行策略:安全為首,健康至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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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雙方是推廣工作安全的主角,勞工處及職業安全健康局則擔當支援和協調的角色。工作安全性命攸關,當員工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,工傷自必減少,工作效率和生產力亦隨之提高,對勞資雙方都有好處 。預防勝於治療,僱主和僱員雙方都要理解到職業病的成因,提高警惕和積極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。勞工處將要求各大機構逐步引進「安全管理制度」,目的是促進、鼓勵及協助勞資雙方建立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間。要達致這個目標,勞資雙方緊密合作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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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管理制度】 |
勞資雙方應協商制訂一個「安全管理制度」,以推廣工作安全。法例固然重要,但推廣工作安全不可以單靠法例。執法及社會壓力無疑可以加強安全意識,不過,要有一個徹底安全的工作環境,始終有賴勞資雙方的協調及溝通。
「安全管理制度」應包括以下要點:
政策-清楚列明僱主所應承擔的責任,以宣揚、締造和維持安全的工作環境。
程序-確保所有僱員都清楚知道機構的安全規則和他們的職責。
規劃-在設計工程及工序階段,應從安全角度來評估和審核,以盡量減低風險,也要確保訂立有效的緊急應變措施,以應付突發事故。
調查-確保對所有工作意外和事故都加以分析,得到正確的結論和採取適當的措施,以防事件重演。
分包承判-確保分包商完全了解和有能力承擔安全管理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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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溝通的諒解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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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要清楚知道他們在安全管理制度下,對己對人的責任,祗有積極參與,才可以將良好的政策和程序轉化為工作間的安全和健康的環境。 作為僱主,你有責任:
建立安全架構以確保每個人都明瞭自己的角色和責任,以便履行安全管理上的承諾。
提供訓練以提高各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知識,改善他們的工作方法、技巧和態度,使他們能夠安全地地各盡其職,各展所長。
訂下危險評估的計劃,找出實在和潛在的危險,從而訂出適當的預防措施,提供安全設備以供員工使用,藉以減少危險。
確保工作環境合乎安全和衛生的條件。
此外,僱主也應注意下列事項:
作為僱員,你有權利要求在合理的安全工作環境下工作,也有責任:
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內所訂的安全規則和工作程序。
積極參加工作安全與健康的訓練。
發現任何工作上潛在的危險,立即通知僱主。
向僱主或主管提出改善安全的建議。
與有關政府部門合作及報告違例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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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府的責任與支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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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有責任:
立法- 擬訂和改善工作安全及健康法例。
執法-提供足夠資源以巡查工作場所及敦促僱主僱員遵守安全法例及守則。
勞工處與職業安全健康局亦會積極支援僱主和僱員,協助他們實現安全文化的各項目標,以實踐本約章的精神。我們有責任提供以下的支援:
諮詢- 協助企業明白如何符合法例要求,以及安排職業健康與衛生事宜。
培訓和教育- 評審和監管安全訓練的機構,舉辦安全訓練課程、研討會和研習班。
標準及指引- 編寫法例指南,制訂認可安全守則。
宣傳和推廣- 透過大眾傳媒及其他途徑宣揚安全文化。
其他- 研究,安全審核及顧問服務。
有關專業及關注團體也可以在各方面作出貢獻,例如:
發動業內人士與政府合作。
參與及推廣職業安全活動及運動。
向當局反映職業安全健康的情況及提出意見。
我們共同的目標,是注重及改善工作間的安全和衛生,減少職業傷亡和預防職業病。我們可以齊心協力,一同推行本約章所述的安全文化環節,如此方可在工作安全和健康方面,帶來深遠而有意義的影響,而香港人亦可為自己的工作安全表現感到自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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